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内蒙古地勘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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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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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局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9日至6月22日,三局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内蒙古地质勘查院(以下简称“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7日,三局党委第一巡察组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切实履行党委整改主体责任
巡察反馈后,院党委高度重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召开院党委会议,成立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探讨巡察整改思路,制定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院党委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进展,及时掌握整改完成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牵头责任部门定期报告整改任务进度,形成整改工作动态台账。
12月4日,召开院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三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坚持从具体问题、具体工作、具体事例入手,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跟踪问效,扎实推进整改。12月18日,根据三局党委巡察办、三局纪委职能部室监督检查反馈意见,进一步对推动整改提出具体要求。2025年3月5日,院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集中整改期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强化“举一反三”能力,确保旧问题不再现,旧毛病不复发。
(二)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院党委书记坚持带头抓、抓具体、抓落实,对整改负首责,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2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每月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季度约谈时,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对照三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检查问题,研究提出整改举措,扎实开展巡察整改。紧扣院发展方向,逐项梳理三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和审计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整合问题清单,做到源头整改、集成整改。
(三)认真履行纪委整改监督责任
院纪委建立并动态更新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台账,强化职能监督,推动责任贯通,督促院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在集中整改阶段每月对账,及时会商,督促整改进度,把握整改质量,要求整改进展必须有数据支撑、用实例证明。结合季度约谈、部门会议等方式推动整改,督促两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扎实推动整改工作。
(四)疏通堵点堵塞漏洞并抓好建章立制
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找准症结。院党委从思想、制度、作风和工作方法、能力、机制方面切入,对问题清单进行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集体研商、刨根问底;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督导各牵头责任部门定期报告整改任务进度,形成整改工作动态台账;以落实整改为契机,梳理相关制度,进行“废改立释”,推进制度流程化,进一步建章立制,扎好制度的篱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截至2025年2月28日集中整改期结束时,三局党委第一巡察组对院党委巡察反馈的四方面18类问题已完成整改4类,其中需持续推进1类。完善制度10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重要文章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学习领悟,指导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认真制定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交流研讨,推动单位发展。三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锤炼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四是院党委强化管理提升,通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委员参加岗位能力网络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开展季度约谈等方式,强化监督管理。
2.针对“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履行职能责任特别是核心职能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党委会组织领导班子、各产业单元和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院党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议事流程和内容。二是印发《关于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强化分管领导职责落实,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的“一岗双责”和监督检查职责。三是党委会前置研究项目投标、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发挥前置把关和对各领域工作的领导作用,推动实现“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
3.针对“落实党中央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持续加大地质勘查发展力度,2024年中期做了地质勘查投资计划调整,更新和填补了先进、精准的仪器。二是发挥院高级地质专家、地质精兵梯队的技术作用,积极申报内蒙古财政项目,加大自主勘查项目的投入和社会市场的承揽力度,在发挥资源保障作用上取得实效。三是院总工办严格落实总局、三局地矿工作部署,充分利用我院“三师两家”技术人员,积极融入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四是按照三局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和不在岗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院实际通过应聘形式从不在岗人员中,采用竞争上岗方式聘用2名不在岗人员。五是根据三局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地质找矿、科技创新、矿权运作及经营管理奖励办法,以科技创新推动改革促发展。
4.针对“落实‘三新一高’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根据三局总体部署,结合院实际情况,编制完成2025年地矿工作计划和2025年科研项目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了地质找矿、科技创新、矿权运作及经营管理奖励办法。二是院市场经营部紧密结合院“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制定了详细的向主责主业倾斜的专项新时期地质勘查工作市场开拓规划,旨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提升核心竞争力。
5.针对“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方面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制定2024年“两金”压控目标,并对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定期召开“两金”压控专题会,通报“两金”清收情况,财务部门加大资金监督力度。二是加强监督和督促各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办理回款,较好地完成三局下达我院的“两金”压降任务。三是加强风险管控,召开风险管理工作会议,安排制定在诉项目一案一项清收方案,通过诉讼回款300万元。四是严格对项目承接前的各项信息调查及成本测算情况工作进行把关,有效控制了项目实施风险。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6.针对“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与各产业单元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工作责任书》。二是修订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院党委攻坚克难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综合监督管理构建大监督格局的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召开院2024年度项目管理总结会议,对巡察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对照相关制度规定,全面解读三局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将项目风险管控关口前移,严把审批关。
7.针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职能监督,厘清部门与纪委不同的监督定位,有效发挥部门在大监督体系中的指导服务监督作用。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清单,健全完善大监督机制,按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暨大监督工作会,听取各职能部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纪委书记加强对各部门职能监督情况的点评,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及时整改,杜绝监督检查形式主义。三是修订了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各部门履行监督作用的效果纳入绩效考核,通过宣贯提高了各部门对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
8.针对“作风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院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院本部工作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二是制定院呼市职工食堂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核算流程。
9.针对“项目廉洁风险防控不足”的问题
一是设置院供应商及内部招采管理招标专员,对院供应商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与排查,对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移除,完善并落实了供应商的考核评价及退出机制。二是根据院下达各经营单元的经营目标任务,严格区分各个经营单元的成本,严格按财务核算办法核算各自的成本费用。三是进一步规范合同范本,加强合同过程管控。四是强化项目预算全过程管控,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需要调整时严格按照程序履行变更审批和调整手续。
10.针对“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梳理纪检干部兼职情况,2024年完成一名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兼职清理工作。二是对攻坚克难方案的实施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未完成事项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对院在施项目进行梳理,对需委派纪检专员的项目做到应派尽派。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情况
11.针对“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发挥培训效能,组织党务工作培训,通过讲解“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换届制度、党费收缴和使用办法和宣传工作、发展党员等课程,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专业能力。二是修订落实院党委党建工作联系点办法。三是在同等条件下,发展党员向野外生产一线的优秀职工倾斜,2024年度发展党员2名,均为野外生产一线人员。
12.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各部门的分管领导,对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创造了条件。二是进一步明确了院各部门职责、各部门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13.针对“落实党管人才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合理优化人才引进与分配,统筹调配2025年招聘人员。二是按照局、院相关部署,2名不在岗人员成功竞聘上岗。三是依托项目提升地质工作人员实战能力,按照地质精兵梯队选拔管理办法,开展选拔培养工作,逐步建设地质专业人才梯队;2024年参加“三师两家”地质大讲堂32人次,及时做好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14.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院党委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对“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换届选举、党费使用管理等制度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二是开展支部党建工作检查,纪检工作部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后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支部书记以及党务工作者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规范换届选举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上三下”流程,强化本年度换届程序的规范性,党支部换届选举做到换届选举流程规范。
15.针对“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通过深入了解一线职工需求,根据需要完成采购笔记本电脑、资料柜等设备,进一步改善了职工日常办公需要。二是修订完善院干部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将在2024年度考核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应用。
(四)关于落实巡察、审计以及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情况
16.针对“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坚持不够”的问题
一是梳理三局党委巡察“回头看”反馈及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与巡察反馈问题同步整改。二是持续推进整改并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三是强化跟踪问效,防止整改工作前紧后松,防止反弹反复或出现新问题,打造工作闭环,确保整改到位。
17.针对“部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项目管理部负责梳理收集在建项目的进度结算单和完工项目的完工结算单,财务要保证确认债权时不仅要有发票,还要把相关的结算单及合同作为附件方可确认。二是对经营单元按照授权经营业绩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落实。三是规范单项目成本核算和项目工资分配,严格按实际发生成本项目进行分配,规范单项目成本核算,完善项目成本入账依据,做到成本入账依据合理、充分。
18.针对“落实建立完善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已有制度的梳理,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对不适用、不合理的条款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如已重新修订院租用车辆管理办法。二是将巡察整改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在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三局党委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特别是一些涉及生产经营重大风险防范、选人用人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需持续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求实效。下一步,院党委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各项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院党委将积极落实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院纪委将把巡察整改作为监督重点,督促院党委和各责任主体强化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制度落实,巩固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对于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建章立制,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继续坚持的整改事项将进一步推进整改,围绕党建、财务、选人用人等工作,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同时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体检报告”,对已整改的事项做到举一反三,保持整改方向不跑偏,整改工作不走样,整改问题不反弹;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做好整改“回头看”,强化担当推动工作落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进工作目标实现。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融入院各项重点工作,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三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71-3137379;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内蒙古国家大学科技园3号楼2层(010010);电子邮箱:nmgdky@cmgb.cn。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从2025年6月16日起至7月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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